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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食品行业年度盘点:十大最具影响力事件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3-01-13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2022年,食品消费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波又一波新老品牌的起起落落。回顾2022,老品牌复兴升级、新品牌革新创变给行业带来新思索和新启发。在此,中国经济网盘点了今年影响力较大的十起食品行业大事件,回顾事件过程,总结经验教训,向未来出发。

  事件一:2022年我国粮食总产量13731亿斤

  12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22年粮食产量数据。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118332千公顷(177498万亩),比2021年增加701千公顷(1052万亩),增长0.6%。全国粮食单位面积产量5802公斤/公顷(387公斤/亩),比2021年减少3.3公斤/公顷(0.2公斤/亩),下降0.1%。全国粮食总产量68653万吨(13731亿斤),比2021年增加368万吨(74亿斤),增长0.5%。

  对此,国家统计局农村司司长王贵荣进行了解读。王贵荣称,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各地区各部门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持续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有力克服北方罕见秋汛导致冬小麦晚播、局部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和南方持续高温干旱等不利因素影响,全年粮食实现增产丰收,粮食产量连续8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

  事件二:国家推动完善未成年人食品包装标识立法

  12月,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1011号建议《关于推动专门针对未成年人食品包装标识的立法完善或国家、行业标准建设的建议》的答复。答复称,未成年人食品安全事关重大,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配合卫生健康委,推动完善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升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答复称,近年来,针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问题,市场监管总局积极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进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等标准制修订,推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依据。同时,积极研究修订《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拟增加“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标识上标注‘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等内容,促进未成年人饮食健康。

  事件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事关食品接触容器安全的3项国家标准

  今年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事关食品接触容器安全的3项国家标准,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助于加强食品接触容器材料质量监测。

  在食品金属容器产品规格质量方面,《食品容器用涂覆镀锡或镀铬薄钢板质量通则》国家标准,针对食品包装容器新材料、新工艺快速发展应用,从生产、加工、运输、贮存和使用等全环节,进一步提升行业的质量控制水平。抗性测试和腐蚀测试是保障食品金属容器质量最关键的两类应用评价指标,《食品金属容器内壁涂覆层抗酸性、抗硫性、抗盐性的测定》和《食品金属容器内壁涂覆层耐蚀力和致密性的测定 电化学法》国家标准填补了相关标准缺失的空白,进一步保障食品金属容器质量安全。

  事件四:海克斯科技风波

  今年10月,“合成山楂果茶”“合成勾兑酱油”“人工合成牛排”“合成牛肉干”……日前在短视频平台,博主辛吉飞发布了一系列用食品添加剂勾兑制作食品的视频。其中多次提到“海克斯科技”“科技与狠活”,意指以食品添加剂合成的食品。

  到底是揭内幕还是贩卖焦虑?目前网友各执一词,尚无明显定论。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场“海克斯科技”风波确实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同时也将食品安全科普拉回了大众视野。

  相关链接:

  海克斯科技风波,为我们留下哪些思考?

  担忧食品添加剂,人们到底在担心什么?

  事件五: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

  8月23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银保监会、粮食和储备局、林草局、民航局、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中国贸促会、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以“共创食安新发展 共享美好新生活”为主题,于8月29日启动。

  《通知》要求,要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食品安全人人有责、共治共享理念;集中展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依法履职尽责,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维护食品安全,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引导食品企业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生产经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引领食品产业创新驱动、提档升级,发挥品牌效应,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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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在京启动

  事件六:婴幼儿配方食品拟新增11种 可用营养强化剂,公开征求意见

  今年8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L-硒-甲基硒代半胱氨酸等13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公开征集意见,其中11种食品营养强化剂普遍应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及特医食品。

  此次征集意见文件中拟应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医食品11种营养强化剂。拟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富马酸、乙酸钠(醋酸钠),主要功能均是酸度调节剂,可在腌腊肉制品,熏、烧、烤肉类,油炸肉类,肉灌肠类,冷冻挂浆制品,机构烹调或油炸的水产品,熏、烤水产品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事件七:“雪糕刺客”成网络流行语 “天价雪糕”何去何从

  今年7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施行。该规定提及: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价格欺诈行为。社交平台上,“发现雪糕不标价可立即投诉”、“7月起雪糕刺客或将无处遁形”等话题取而代之。

  这两年,“天价雪糕”成为一个话题,动辄十几块到几十块的雪糕,和“普通雪糕”一起躺在店家的冰柜里,让你顺便拿一个去结账时,露出大吃一惊的表情,但此时已经不好意思再放回去了。

  相关连接:

  起底“雪糕刺客”

  “雪糕刺客”的市场逻辑

  事件八:白酒“新国标”正式实施

  今年6月1日,白酒“新国标”——《白酒工业术语》《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两项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新国标”更新了白酒的定义,“以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麸曲、酶制剂及酵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蒸馏酒。”

  重新定义了调香白酒,调香白酒是指:“以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添加食品添加剂调配而成,具有白酒风格的配制酒。”也就是说,调香白酒划入了“配制酒”的范畴,这就意味着调香白酒不再是白酒。另外,原标准中,只有固态法白酒不得使用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而新出台的标准中明确规定,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也不得使用非谷物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剂。

  事件九:限制过度包装新规 月饼绿色“瘦身”

  今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食品和化妆品》第1号修改单(以下简称第1号修改单,将于8月15日正式实施);6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2022年第5号,以下简称第5号公告),对月饼类产品的包装层数、商品必要空间系数、混装要求、包装价格占比等方面均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并明确要求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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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过度包装新规临近 焙烤行业承诺月饼绿色“瘦身”

  事件十:三部门联合治理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现象

  今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近期,一些包装或内容含有色情暗示、宣传违背社会风尚的食品,面向未成年人销售,有些甚至成为“网红零食”,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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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