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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示范型奶牛家庭牧场》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栏目:奶牛新闻 发布时间:2021-06-21
6月20日,河北省奶业协会在唐山召开河北省奶业协会七届二次理事会暨《河北省示范型奶牛家庭牧场》团体标准发布会。会上,河北奶协隆重发布了《河北省示范型奶牛家庭牧场》团体标准,据悉这是河北省奶业协会发布的第11个团体标准。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持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继续实施奶业振兴行动”。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奶业振兴的若干意见》中鼓励“通过发展家庭牧场,促进奶业振兴。” 河北省委、省政府2019年出台了《奶业振兴纲要(2019-2025)》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奶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发展奶牛家庭牧场,培育适度规模奶牛养殖主体,加快确立奶农规模化养殖的基础性地位”。这充分彰显了国家坚定奶业振兴的鲜明态度,“经济实用、种养结合、技术帮扶、智能高效、生态环保、互惠共赢”的适度规模奶牛家庭牧场将是奶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家庭农场的概念渐行渐热,奶牛家庭牧场建设如火如荼。那么如何界定奶牛家庭牧场?奶牛家庭牧场有哪些模式?认定标准是什么?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至今尚无对家庭牧场进行有个统一的规范标准,这直接影响了家庭牧场的健康发展。这就必然要求我们的奶业标准要不断完善与提高,制定《河北省示范型奶牛家庭牧场》标准势在必行。


在此背景下,河北省奶业协会组织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利拉伐(天津)有限公司、定州市四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国科诚泰农牧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杉牧创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奥耐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华美亿丰成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共同完成了标准的起草、编制工作。


在经过资料收集、分析对比、实地调查等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后期多次组织专家组听取了标准起草组的标准编制情况说明,对团体标准进行逐章、逐条审查和讨论,提出意见与建议,并针对性进行修改与调整,征得专家组一致同意该标准通过审查,历经近1年的努力,形成部分标准征求意见稿,最终正式对外发布《河北省示范型奶牛家庭牧场》团体标准。


本标准首次对示范型奶牛家庭牧场进行了定义:家庭主要成员参与经营管理且收入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全群养殖规模在500-2000头,具有符合环保要求的无害化处理粪尿、污水的设备设施和配套种植饲草料、消纳粪污的土地,在生产设备设施和生产工艺流程等方面具有先进性和示范作用的奶牛养殖场。


本标准从奶牛家庭牧场的基本要求、选址与布局、生产设施与设备、管理与防疫、废弃物处理、生产水平和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规范,对奶牛养殖模式和发展方向具有引导示范作用, 促进我省奶业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河北全面建成奶业振兴示范省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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