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奶牛养殖生物安全防控方案
1.人员管理
洪涝及疫情期间,场区应严格限制人员出入。如确需进场,应提前 12h 向奶牛养殖场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入场前 7 天内曾进入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生物安全高风险场所,或接触过病死动物及其排泄物或污染物的人员,应严禁进入。进场人员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消毒、淋浴、更衣,并在住所区隔离 48h 以上,携带物品也须消毒后带入。入场后,应根据不同区域生物安全等级进行管理,遵循单向流动原则,禁止逆向进入生物安全更高级别区域。运输病死牛/牛粪时,场内人员应避免与外部车辆及人员接触。司乘人员如需随车进入生产限制区,则严禁下车。
进场消毒间内应设洗手、消毒盆和人行消毒通道。评估雾化消毒的安全性、有效性,优先选用对呼吸道、眼等黏膜刺激性较小的消毒剂及其使用浓度,经超声波等方法雾化,用于人行通道消毒。例如,过氧乙酸、季铵盐、二氧化氯(有效氯计)和过硫酸氢钾等。也可采用臭氧杀菌器等进行消毒。消毒通道地面设消毒池或铺消毒垫,可洒布氢氧化钠溶液、过氧乙酸溶液等,药液不足及时补充,至少每 3 天更换一次,进入场区人员的靴鞋应消毒 3~5min。
人员消毒后,在淋浴间内淋浴和更换场区工作服(含靴、帽)后进入场区。减少人员跨生产单元作业,不同生产单元的出入口应设消毒垫(池)和洗手、消毒盆,用于生产人员进出不同生产单元时的手、脚消毒。输精和胚胎移植人员应穿戴灭菌的口罩、帽子、手套、工作服和工作靴。进入发病栏舍的人员应使用专用工作服和工作靴,专用工作服和工作靴应在本栏舍内消毒、清洗,不得带出。人员离开场区,将工作服放置指定收纳桶,及时消毒、清洗及烘干。
2. 车辆管理
外部车辆入场前应在清洗消毒中心全面清洗、消毒,并禁止进入生产限制区。场内的车辆驶出本场再返回时,也应彻底清洗、消毒。生产限制区内的运输工具禁止驶出场外,使用前后应清洗消毒。其他运输工具应分区专用,禁止交叉使用。运输病死牛/牛粪时,场内车辆应避免与外部车辆接触,交接地点距离场区大于1000m。使用后,车辆及时清洗、消毒及干燥,并消毒车辆所经道路。清除场区附近与生产无关的车辆。
进场车辆可选用含氯消毒剂、苯扎溴铵、癸甲溴铵、过氧乙酸溶液等自上而下喷洒至表面湿润,消毒 60min。场区门口及各区域车辆入口处的消毒池内可加入二氧化氯、次氯酸钠水溶液、氢氧化钠溶液等,每周至少更换 3 次,对驶入车辆的轮胎进行消毒。如无消毒池,可地面铺设消毒垫,喷洒氢氧化钠热溶液或戊二醛稀释液等消毒液并保持湿润,消毒液应定期更新和轮换使用。
3. 奶牛管理
引进的牛只应符合《乳用动物健康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137 号),供应者应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附有《种畜禽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有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口蹄疫、牛病毒性腹泻、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规定病种的病原学和血清学检测合格报告。由国外引进的,应具备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和海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引进的牛只需在独立的隔离场进行隔离观察和检疫,以及时发现规定病种的感染和发病动物。国外引进牛只隔离至少 45 天,国内引进牛只隔离至少 28 天,合格后方可进入养殖场饲养。确保出场奶牛的健康状况良好,经检疫合格,运输过程符合动物福利有关要求。
对空舍清洗消毒时,应首先低压喷洒清洁剂,确保覆盖栏舍所有区域,浸润30min,再高压冲洗。必要时使用钢丝球或刷子擦洗,确保祛除物体表面生物膜。清洗后喷洒消毒剂,确保覆盖所有区域并作用有效时间,再使用风机干燥,有条件的也可选择火焰消毒,消毒 2~3 次。消毒剂可选择氢氧化钠热溶液、漂白粉混悬液、二溴氯海因溶液、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次氯酸钠)等。隔离舍清洁后,应使用不同消毒剂消毒两次,两次间隔 12h 以上,确保覆盖所有区域并作用有效时间,再使用风机干燥。必要时使用石灰浆白化消毒。
带畜消毒时,干奶牛舍、青年牛舍、育成牛舍每周消毒 1 次,产房每天消毒1 次,犊牛舍每周消毒 2 次。消毒时间尽可能安排在奶牛挤奶时进行,消毒前应清理牛舍卫生和平整牛床。应选用对奶牛刺激性较小的消毒药,如用二氧化氯、戊二醛溶液、过硫酸氢钾等进行喷雾消毒,喷雾量为 50~80mL/m³。采食通道可喷洒过氧乙酸、苯扎溴铵等消毒药。
4. 饲料管理
供应商应提供《大宗商品供应商声明》并确保其饲料产品符合订购标准。确保供应商提供的饲料及其原材料没有受到动物、昆虫及禁用动物源性饲料等成份的污染,并保存在干净、安全和干燥的环境中。对装卸和运输过程中洒落的饲料要立即清除,避免被风或其它途径散播到整个场区。袋装饲料应先中转至场内运输车辆,再运送至饲料仓库。
5. 水源的管理
定期监测水质和供水设施,确保水源不被动物、害虫、粪便、工业废水污染。市政饮用水或相应标准的水源,可直接饲用。来源于湖泊、水库的饮水,可喷洒二氧化氯、漂白粉混悬液、三氯异氰脲酸、癸甲溴铵、过硫酸氢钾等消毒。
6. 设备管理
生产设备可以水洗的,经消毒剂浸润表面,冲洗、干燥后入场。不宜水洗的,经喷雾、擦拭或紫外线照射等方法消毒后入场。场内非一次性设备和工具要经消毒后再使用,并专舍专用,如需跨舍共用,须经充分消毒后使用。明显污染的设备、工具要先清洗,再消毒,病原污染的设备和工具应选用适宜的消毒剂进行清洗。料桶、水槽等饲喂用具应保持清洁,避免雨、雪浇淋,每周清洗、消毒 2~3 次,然后将消毒剂冲洗干净。
7. 物资管理
生产、生活物资定期集中采购,经喷雾、臭氧、熏蒸或紫外线照射等消毒处理后入场,尽可能减少购买和入场频率。购买的生鲜食材应选择生产、流通背景清晰、可控、病原污染风险小的供应商。兽药使用应符合 NY/T 5030-2016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疫苗及有温度要求的药品,拆掉外层纸质包装后,要使用喷雾、擦拭消毒,放置于泡沫保温箱,再转入限制区药房储存。其它常规药品,拆掉外层包装,经喷雾、臭氧、熏蒸或紫外线照射消毒后,转入限制区药房储存。五金、防护用品及耗材等其它物资,拆掉外包装后,根据不同材质经喷雾或擦拭消毒剂、紫外线照射或高温高压等方法消毒后,转入限制区库房内。有机垫料应保存在干净、干燥和没有虫害和鸟类的地方,避免被雨水浇淋,用前应确保垫料内病原微生物含量总数不超过 1.0×106 CFU/g。
8. 防疫管理
制定执行严格、科学的免疫程序,做好奶牛免疫、检测、控制和扑灭工作。选用的疫苗应符合 NY5030-2016 的相关规定,根据本场实际,按 NY/T1952 制定免疫程序,建立免疫档案,根据周边及本场疫病流行情况、净化工作效果、实验室检测结果,适时调整免疫程序。制定疫病监测计划,开展疫病免疫抗体和病原监测工作,适时调整疫病控制策略。按《乳用动物健康标准》进行定期监测,并对监测报告进行分析,分析、评估疫病发生风险。当有疾病发生时,及时向本场和上级相关部门(人员)报告。当发生疑似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时,应根据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置。
9. 污染物管理
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牛应无害化处理,场内没有条件处理的需运送至地方政府指定的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牛舍内及运动场垫料和粪便应及时清理收集,并运送到粪污处理区,运输过程中禁止渗漏、溢出或散发恶臭气味等污染和危害周围环境。贮粪场所上部加屋顶或罩布,避免风吹雨淋,地面应有效防渗,避免污染地下水。污水应经综合处理并达到排放循环利用标准或排放标准后方能循环使用或排放,严禁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过期的兽药和疫苗、用后的兽药瓶、疫苗瓶及防疫和治疗过程中使用的一次性医疗器具等医疗废弃物,应根据材料及内容物性质采取煮沸、焚烧及深埋等无害化处理措施,或者密封运输至具备资质的无害化处理场点集中处理,严禁随意丢弃。场内设置垃圾固定收集点,明确标识,分类放置。
10. 环境卫生管理
场区周边环境及场内环境应保持干净、整洁、无积水,及时清理垃圾,必要时对垃圾点进行清洗、消毒。及时排干地表雨水,避免牛只饮用。定期修剪植物,清除杂草,避免发生虫害,防止草籽吸引鸟类和老鼠。在饲料库、牛舍通风口、排污口安装高密度铁丝网,侧窗安装纱网,防止鸟类和老鼠进入。放置捕鼠器具、捕蝇灯和粘蝇贴等,并定期喷洒杀虫剂。场内禁止饲养宠物,发现野生动物及时驱赶和捕捉。及时清除喂料通道、水槽、卧床、通道、奶厅、运动场等处的粪便、洒落的草料等。
场区清洗消毒顺序为由内向外,先清洗、消毒场内净区,后清洗、消毒污区,严禁人员交叉、污水逆流回净区。可见粪污先喷洒清洁剂覆盖 30min,清水冲洗并干燥后使用消毒剂消毒。道路和环境可用漂白粉混悬液、过氧乙酸溶液、氢氧化钠溶液、三氯异氰脲酸(以有效氯计)、过硫酸氢钾、癸甲溴铵等消毒,每 1~2 周消毒 1 次,每 2~3 周对厩舍周围环境消毒 1 次。夏季,场区每月喷洒一次杀虫剂,杀灭蚊、蝇。场内污水池、下水道及周边每周消毒 2 次,可用氢氧化钠热溶液、生石灰、漂白粉混悬液等喷洒消毒。及时对车辆经过的场内道路清洗、消毒。外部车辆离开后,应及时对场区周围车辆途经道路进行消毒。
11.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准确真实记录动物卫生报告、治疗过程、免疫程序、职工健康体检、职工免疫、职工培训和考核,定期检查整改牛场存在或潜在的生物安全问题。定期开展场区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制订各类灾害应对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行动迅速、预案执行到位。
制定系统的生物安全培训计划。新入职人员须经系统培训且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已在职人员持续定期培训,确保生物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通过现场演示等形式对疫病知识、牛群管理、生物安全原则、操作规范等内容进行系统培训,提高生物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